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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人不按合同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释义
    1、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2、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就会使原先贷款人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借款风险,最终导致借款难以收回。风险提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的法律后果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事实上,履约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本身就构成违约,而违约责任主要是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违约责任需要根据违约情况分析,法定的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企业借款人解散,贷款人可以如何处置质押存单?
    1、企业借款人解散的,贷款人和出质人可以协议以单位定期存单兑现或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处分单位定期存单。2、以单位定期存单兑现时,贷款人应向存款行提交单位定期存单和其与出质人的协议。3、单位定期存单处分所得不足偿付担保款项的,贷款人应当向借款人另行追偿;偿还担保款项后有剩余的,其超出部分应当退还出质人。风险提示:公司解散后进行清算,会出现两种状况:1、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就按照前面已经叙述过的法定清偿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并按法定的原则分配清偿后的剩余财产;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借款人部分违约,可否要求借款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借款人部分违约,可以要求承担全部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对方经催要后,不仅不想办法偿还欠款,反而采取外出躲债等行为,该系列行为可以视之为被告以行动表明将不履行未到期的债务,已构成了根本违约。可以根据本条规定要求借款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风险提示:借款纠纷注意事项:(一)注意催讨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二)及时起诉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应当如何处理?
    1、出借人与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在名义借款人未向出借人披露实际借款人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还款责任由名义借款人独立承担。名义借款人履行偿还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2、名义借款人是在借条上签字,出面与出借人借钱的人,实际借款人是实际使用借款的人。风险提示:借名借款的注意事项:第一,在交易往来中,即使双方关系密切,当事人也应对借名借款秉持正当合理的谨慎态度,充分考虑借名借款的法律风险和可能带来的损失,否则名义借款人要承担还款责任,一时善意导致己方利益受损。第二,对于名义借款人来说,如果真的要以自己名义帮他人借款,应当审查其还款能力,与出借人、实际用款人签订三方协议。若实际用款人拒绝签署协议,则应与其办理委托手续,并及时向出借人披露实际借款人的存在,便于出借人可以选择还款主体。第三,对于出借人来说,应当及时追踪借款人的财产状况、借款去向,注意留存相关转账凭证、微信短信记录、邮件往来信息等证据。
    企业借款人或出质人被宣告破产,贷款人可以如何处置质押存单?
    1、企业借款人或出质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的,贷款人和出质人可以协议以单位定期存单兑现或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处分单位定期存单。2、以单位定期存单兑现时,贷款人应向存款行提交单位定期存单和其与出质人的协议。3、单位定期存单处分所得不足偿付担保款项的,贷款人应当向借款人另行追偿;偿还担保款项后有剩余的,其超出部分应当退还出质人。风险提示:质押贷款违约的风险:1、信用风险。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对于个人信用记录管理非常严格,主要制约个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关系,所以信用贷款一旦违约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污点,之后借贷人申请信用卡或银行贷款那是相当麻烦的,或是要承担相当高的利率,甚至银行直接不批。2、诉讼风险。逾期超过一定金额将走法律程序,当信用贷款借贷人恶意逾期还款或根本还不上的时候,信用贷款机构或银行就会根据当时签署的信用贷款合同走法律程序起诉借贷人。
    借款人无力还款,出借人可否选择不起诉借款人,直接起诉保证人?
    借款人无力还款,出借人可以选择不起诉借款人,直接起诉保证人,但法院会根据保证人承担保证方式的不同分情况处理:1、只起诉一般保证人,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2、只起诉连带责任保证人,法院可以不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风险提示:1、为了避免出现法院因借款人仅起诉一般保证人而未将债务人列为被告而出现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情形,建议将保证人和借款人一并起诉。2、因保证人可以主张借款人对出借人的抗辩,如诉讼时效抗辩,可能会存在保证人申请追加借款人为案件当事人的情形。如无特殊情形,为了尽快推进案件,建议将保证人和借款人一并起诉。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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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7: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