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票发票丢失的处理最新规定 |
释义 | 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律师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往下面看看吧。 对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有以下措施: 纳税人必须严格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有非法代开、虚开问题的,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记表”,并将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署意见。 该内容由 郭大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