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主要以下几种情况:1、纳税人销售自建普通住宅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2、企事业单位销售房屋用于廉租房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3、国家由于城市规划等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个人销售住房的。5、除房地产企业外,将房地产用于投资或者联营的。6、共建房屋,比如一方出资金,一方出土地,建成以后分房居住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