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管扣车限制时间延长至几天? |
释义 | 《行政强制法》规定:查封、扣押期限不超过30日,可经负责人批准延长,但不超过30日;暂扣期限不超过30天,可经城管负责人批准延长,但不超过30天。 法律分析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暂扣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天;情况复杂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天。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拓展延伸 城市管理部门对车辆扣押时间是否有新规定? 根据最新规定,城市管理部门对车辆扣押时间确实有新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扣押时间得到了一定的延长。具体来说,扣押时间不再仅限于几天,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城市管理部门将根据车辆违规情况、扣押原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虑,决定扣押时间的长短。这一新规定的目的是更加公平、合理地处理车辆违规问题,保障城市交通秩序和市民的权益。因此,车主在违规行为后应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了解具体的扣押时间安排。 结语 综上所述,《行政强制法》规定了查封、扣押和暂扣的时间限制,不得超过三十日。然而,最新规定对车辆扣押时间进行了调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这一调整旨在更公平、合理地处理车辆违规问题,保障城市交通秩序和市民权益。因此,车主应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了解具体的扣押时间安排。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九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节 听证程序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