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遗产继承去哪个部门 |
释义 |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一、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二、公证遗嘱的房子难过户吗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因此,公证遗嘱的房子在继承开始后,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即主张进行变更登记的依据。但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只是解决了财产归属于何方的意思表示,并不能做为直接办理房产过户的依据,往往会被告知应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方可过户的。同时,在办理时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的,如首先需要证明被继承人已经死亡,继承开始。这就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很多不动产登记机构还需要申请人提供继承权公证或者接受遗赠公证。还有就是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其他可能还需要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如身份证明、契税完税凭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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