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是什么部门 |
释义 | 遗产继承归公证处管。办理时需要各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还需要提供经当地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代办应提供有监护权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一、房产继承要办理哪些手续 1、房产继承通常来说,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2、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上述前四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公证处办继承需要带什么证件 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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