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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在宅基地就有居住权吗
释义
    一、民法典中有宅基地是否就有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必须要当事人书面订立居住权合同,并且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居住权在登记的时候才能设立,所以只是有宅基地不代表就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的约定解除条件有哪些
    1、民法典中规定了居住权消灭的两种情况,即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2、考虑到居住权设立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从房屋所有人的角度,应当就合同提前解除的情形进行具体约定。
    特别是房屋所有人需要保留出售房屋的权利的情况下,应考虑“约定解除条件适当补偿居住权人”的模式。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有了宅基地并不代表就有了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还要去登记机关登记才能生效。您可以在网上向专业律师进行更多法律咨询。
    
     该内容由 张念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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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1 11: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