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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需要纳税调整的项目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一、向非金融机构支付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二、超过计税工资的工资支出。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为实际提取的工资总额扣除有关部门核定的工挂工资或的余额;未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为实发工资总额扣除地方税务机关制定的计税工资月人均最高扣除限额后的余额。三、超过按计税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工会费,教育经费。四、超过国家规定容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五、业务招待费超支支出。六、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的财产损失。七、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八、各种赞助支出。九、国债利息收入。十、会计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短于税法规定使用年限而产生的多提的折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1)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2)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3)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衍生问题: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增项有什么?福利费支出以工资薪金*14%为扣除限额,超过部分调增;职工教育经费以工资薪金*2.5%扣除为限额;工会经费以工资薪金*2%为扣除限额;捐赠支出以利润总额*12%为扣除限额;业务招待费以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与业务招待费*60%两者较低者为扣除限额;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以营业收入*15%为扣除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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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4:3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