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新劳动法产假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一、新产假多少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哺乳期摔跤算工伤吗 职工在哺乳期摔跤,如不存在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法定哺乳期是指被哺乳的婴儿从出生到满周岁的12个月,法律对哺乳期女职工的保护主要体现在,用工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等。 而工伤则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法律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和视同工伤的情形做了明确规定。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更多的倾向于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这类情形,并未针对哺乳期有特殊规定。 三、哺乳期领导让周六加班是否违法 领导让哺乳期的女员工在周六加班是违法的。用人单位需要为哺乳期的女员工提供特别的劳动保护,其中就包括不得安排哺乳期的员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从事夜班劳动。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