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期房收房时要查看下列证件: 1、验收合格证; 2、商品房那预售许可证; 3、建设规划许可证; 4、其它应查看的证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一、起诉开发商逾期交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请求法院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范围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根据合同的约定认定和处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购房合同中会明确约定交房的时间、逾期交房需承担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最常见的是向买方按日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