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产权登记需要准备的文件是由法律规定的,具体文件包括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房屋购买合同及发票、房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等。 法律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实登记申请人身份、不动产权属及其有关权利、限制情况等情形,收集有关资料,制作登记簿册和证明文件。 2.《物权法》第二十一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以不动产权利人的申请为基础,由登记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房屋建设工程竣工时应当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应当颁发竣工验收证明。 以上法律依据和规定明确了房屋产权登记所需准备的文件,产权人在进行登记前应当准备齐全,并依法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