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一需要多久? |
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区别情况期限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相关法律知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看完本文之后,我们知道在一般情况下对于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都会在几天之内做出认定书,有特殊情况下时就会有相应的延长。不过法律上也会有延长的时间规定,这就需要大家对于这方面的情况做深入的了解。 一、去哪领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给当事人,如果没有送达的,当事人可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时间如下: (1)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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