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经济诈骗案件的相关规定 |
释义 | 公民报案应直接拨打110或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受理,不得推诿,紧急情况应采取紧急措施。不属于受理单位管辖的案件需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机关,并通知控告人或受害人。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立案可申请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时,公安机关应当决定立案。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公民报案可以直接拨打各市公安局报警电话 110,也可以直接到各市县区的公安局或分局的刑警支队、刑警大队、辖区的刑警中队或者是附近派出所报案; 公民到任何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都必须立即受理问明情况,制作笔录,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报案人进行推诿; 如果遇有紧急情况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妥善处理。对于不属于受理单位管辖的报案,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将有关的案件材料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其他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并通知控告人或受害人。控告人或受害人在报案时应携带相应的案件的材料或证据。 公安机关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的,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案件管辖范围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报案人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对于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决定立案。 拓展延伸 经济诈骗案件的立案程序及法律规定 经济诈骗案件的立案程序及法律规定是指在发现经济诈骗案件后,相关部门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立案,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经济诈骗案件的立案程序包括接警、立案登记、案件调查、证据收集、犯罪嫌疑人传唤、讯问、逮捕等环节。同时,法律也对经济诈骗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追诉时效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立案程序及法律规定的严格执行,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结语 公民报案应遵循我国法律规定,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受理、制作笔录,不得推诿。对于紧急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不属于受理单位管辖的案件,应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机关,并通知控告人或受害人。公安机关经审查确认犯罪事实后,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立案的决定不服,可申请复议或提出异议。经济诈骗案件的立案程序及法律规定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