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然气违约金合法吗 |
释义 | 不合理。依据相关法律,欠缴燃气费的,违约金为'燃气费×欠费天数×3‰',即每日滞纳金为千分之三,按欠缴60日计算,违约金也不过252元,不应有840元,那都差不多1%了。 一、燃气费的违约金是什么意思 燃气在使用以后就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但有些人在生活中并没有及时缴纳,那么就会存在着违约的情况,也就是燃气费的违约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二、法律有限制物业费滞纳金吗 欠缴物业费有没有滞纳金,这主要取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严格来说,这里的滞纳金本质上其实是违约金,因为欠缴物业费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滞纳金的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擅自收取。拖欠物业费是很可能需要支付滞纳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需看物业管理合同的具体约定,一般是约定为千分之三。所以建议各位业主及时缴纳物业费,如有拖欠请尽快补交。 三、电费违约金如何收取 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其他用户: (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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