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犯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此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国有企业人员失职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责任追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刑法中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按照以下标准量刑: 1.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