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通过质证 |
释义 | 行政诉讼质证的方式是:在法庭上出示证据,然后双方针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询和解答,通过这个程序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但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一、一般刑事案件的流程 一般刑事案件的流程如下:先进行立案和侦查,然后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考受理后,开庭审查。法院作出开庭的决定之后,需要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并且起诉书副本需要在十日内送达被告人及辩护人。庭前也可以进行证据交互等活动。然后开庭审理,程序上有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出示证据、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最后等待判决。 二、证人可以撤回证言吗 如果证人证言已经做为证据向法庭提交,即已经当庭出示并经过质证,则不能撤回。《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也规定,证人证言“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如果只是协商好愿意作证,但并未提交法庭,则可以撤回。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证人证言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果证人在法庭上撒谎或者隐匿重要证据,情节较轻就会被罚款甚至拘留,如果情节的严重对案件以及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那就可能构成伪证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重庆劳动仲裁在线咨询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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