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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连生育险2021年新规定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用人单位在职工(或其配偶)孕期和产假(护理假)期间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享受全部生育津贴待遇;3.生育津贴只有在单位参保的在职人员在待遇有效期内手术才可享受,个体、退休人员是不能享受的。
    生育津贴领取标准:生育津贴是以手术时所在单位上自然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待遇基数,津贴=待遇基数÷30×休假天数。
    生育津贴领取时间:自2020年起,医疗费直接持卡结算后2个月内,津贴待遇将直接拨入参保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不再需要单独办理。
    产假时间:用人单位在职工(或其配偶)孕期和产假(护理假)期间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享受全部生育津贴待遇。女职工享受基础产假天数98天,符合辽宁省计生条例的加60天,难产、剖宫产的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15天;男职工符合辽宁省计生条例的享受15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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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3:4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