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 1、卖方返还房屋价款,买方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人装修增值部分卖方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3、如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可通过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4、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一、小产权房子无效,怎么办?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二、要回卖房定金的情况有哪些 要回卖房定金的情况有: 1、买受人未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给他人,导致未能正式签订合同的,买受人违约的,不予退还定金;卖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2、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的,买受人履行合同后,定金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双倍退; 3、双方不存在上述第一项违约行为,仅难以就预售合同和补充协议达成协议,但未签订合同的,卖方应将所有押金返还给买方; 4、因卖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双方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式合同无效的,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退还押金。但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他损失; 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订合同时修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屋编号、面积等,导致签订不成功,则视为卖方违约,押金应双倍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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