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离婚财产纠纷中无法分割的债务,应当依据《婚姻法》和《债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离婚财产纠纷中无法分割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夫妻离婚后,婚姻关系解除,共同债务的追偿权也应随之解除。如若无法偿还,应由夫妻双方按比例承担。若一方在离婚协议中承担了共同债务,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则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追偿。 对于个人债务,离婚后个人债务应由债务人自行承担,与离婚协议无关。如若个人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且债务人已经偿还,则不应计入夫妻财产分割范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三条:“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协议处理财产问题。协议不成的,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债法》第四十五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的财产追索其债权,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务不得追索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