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重新结婚,如何迁移户口? |
释义 | 离婚后再婚的户口迁移手续和法律依据。离婚当事人可凭原户口簿和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如果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协议离婚需要先落实落户地址,获得迁入证明,再到户籍所在地开具迁出证明,最后到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法律依据来自《户口登记条例》。不同离婚方式有不同的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再婚怎么迁移户口 (一)离婚后户口的迁移,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二、离婚后再婚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 1、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迁移手续等,亦可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结语 离婚后再婚,户口迁移手续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诉讼离婚时,持原户口簿和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可前往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如一方不愿交出户口簿,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协议离婚时,需先落实落户地址,取得迁入证明,再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证明,最后前往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具体手续根据不同地区规定有所差异。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变动户口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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