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赔偿后,单位还要赔偿吗?,工伤保险赔偿有哪些 |
释义 | 工伤保险赔偿后,单位仍需支付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工资和护理费用。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工伤保险适用于合法劳动者,年满16周岁。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赔偿后,单位还要赔偿,赔偿的是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工资,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费用,也由所在单位赔付。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一、工伤保险赔偿后,单位还要赔偿吗? 工伤保险赔偿后,单位还要赔偿的。按规定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对于工伤,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公司不会赔偿太多的钱,但是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司有必要支付一定的补助,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司不能够解除与劳动者的关系,如果要解除,必须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保险赔偿有哪些 工伤保险后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等。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保险是否有年龄限制 工伤保险只能是合法的劳动者才可以参加,劳动者必须年满十六周岁。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结语 工伤保险赔偿后,单位仍需赔偿工伤职工的治疗期间工资和护理费用。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此外,工伤保险还包括伤残待遇、一次性补偿金等。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将面临法律处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第三十七条 煤矿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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