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时工资如何划分?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然而,工资本身作为劳动收入并不属于存量财产,不可分割。离婚时,夫妻可以协商达成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也可以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财产分割原则包括双方协商决定、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给予补偿以及照顾无过错方。因此,离婚时存在存款余额的工资收入一般需要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分析 一、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工资是劳动收入,只有劳动了才可以创造收入(一个人的工资标准属于预见性尚未实际发生的收入),不属于存量财产,不可分割;但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的存款余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共同财产都平均分割,但双方也可以协商达成分割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财产分割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工资收入的存款余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共同财产都平均分割,但双方也可以协商达成分割方式,所以如果离婚时有存款,一般都要分割的。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工资收入的存款余额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但双方也可以协商达成分割方式。因此,如果离婚时存在存款,通常需要进行分割。在财产分割中,双方应平等处理,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并有可能给予补偿。此外,无过错方在离婚后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的处理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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