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公司要求个人缴纳社保是否合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员工应该享受的权利。按道理如果你入职公司以前已经缴纳了社保的,到了公司工作以后,应当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衔接,将以前自己缴纳的社保转入公司;如果你以前自己缴纳了社保,到了公司工作以后,公司认为你自己已经缴纳了社保,由于社保不能重复缴纳,而你又不愿意将自己缴纳的社保关系转入公司,那么这种情况的责任不在公司而在于你自己;如果你到公司工作以后,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应当主动要求公司为你缴纳社保,如果公司也没有为其他员工缴纳社保的,那你自己按照个人身份来缴纳的社保,可以要求公司为你报销社保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一个公司离职社保怎么办 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但是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的。如果辞职后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这样的话,续保费用也是由新单位承担。如果新单位在异地,需要根据异地的社保中心程序和异地不同的政策办理,这个在辞职前,最好都到社保中心了解清楚。如果辞职后没有马上找到新的单位,也不用担心社保会被清零,完全可以转由自己个人续缴,从单位的账户转移到自己的账户,当然,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需个人缴纳社保,首先要去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到医保中心办理医保的参保手续,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失业证明、原单位出具的医保证明书。 公司让我离职公司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具体赔偿如下: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让我补交社保?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法决定由公司补交社保的,由用人单位携带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等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月初离职公司扣我一千多工资缴纳社保 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应当从工资里扣,《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代扣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且要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公司不按时缴纳社保就可以直接离职 法律分析: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员工对于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按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辞职并且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公司不按时缴纳社保,已经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可以进行投诉的,一般来说,只要一个月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并且员工向公司提出应当为其缴纳社保而公司仍然没有为其缴纳即可向劳动监管部门,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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