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前配偶对我和孩子的抚养费是否会受到影响?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前配偶对你和孩子的抚养费可能会受到影响,但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个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或双方抚养,由不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抚养费。”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子女在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时,应当由父母共同抚养。父母之一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应当由另一方承担。”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抚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对于对方要求减少或者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经济能力、抚养子女的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判决或者裁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离婚后,前配偶对你和孩子的抚养费可能会受到影响,但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经济能力、抚养子女的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果前配偶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应当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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