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补差工资是咋回事?事业单位退休会一直有补差吗 |
释义 | 补差工资是指退休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按规定领取的工资。按政策规定,领取退休费的退休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使用单位要按其原标准工资与退休费之间的差额发给工资,即发给补差工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在调整前,2023年一月至七月养老金仍是过去旧额度,七月当地做好准备后,从今年一月开始,大家与新规之间的差距养老金部分,也会得到补足。 事业单位的职工优势多多,事业单位优势: 1、稳定性强:一旦进入事业单位,基本上就不会轻易失业,也不会被随意辞退,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环境和收入。 2、福利待遇好:事业单位的福利待遇相对较好,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补贴等福利,以及节假日和生日的慰问福利。 3、社会地位高:事业单位的社会地位较高,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员工在社会中拥有较高的地位和声誉。 4、工作性质稳定: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相对稳定,不需要像一些私营企业那样面临市场变化的冲击和不确定性。 5、职业发展空间大:事业单位的职业发展空间较大,员工可以通过职务晋升、职称晋升等方式获得更高的职位和薪酬,实现个人职业发展。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具有稳定的工作、良好的福利待遇、较高的社会地位、稳定的工作性质、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等优点。对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是否会一直有补差,这取决于具体的政策。例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在调整前,2023年一月至七月养老金仍是过去旧额度,七月当地做好准备后,从今年一月开始,大家与新规之间的差距养老金部分,也会得到补足。因此,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享受补差工资的待遇。 【法律依据】: 《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必须加强对于退休、退职工人受聘待遇的管理。退休、退职工人受聘后,聘用单位除了发给“补差”(即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差额)外,还可视其工作成绩适当发给奖金。按照《暂行办法》第一条(一)、(二)两项规定退休的工人受聘后,其退休待遇一般由原发退休费用的单位继续发给。本通知下达前已按《暂行办法》第一条(三)、(四)两项和第五条规定退休、退职的工人受聘工作后,其退休、退职待遇由聘用单位发给,省、市、自治区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规定某些待遇由原发退休、退职费用的单位发给。 退休、退职工人受聘到以安置青年就业为主、经济条件又比较困难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后,其退休、退职待遇由原发退休、退职费用的单位发给。 退休、退职工人在受聘期间,因工伤残、因工死亡时,其保险待遇由聘用单位负担。 受聘的退休、退职工人,聘用期满解除合同以后,原发退休、退职费用的单位应该恢复其原来的各项待遇。 跨省、市、自治区聘用的退休、退职工人,其退休、退职待遇一律按发给退休、退职费用的单位所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办理。 退休工人个人开业的审批办法和退休待遇,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酌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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