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代理合同纠纷有哪些特征 |
释义 | 诉讼代理合同纠纷呈现的特点有: 1、主体特定,即代理人一般为律师; 2、诉求焦点多样化; 3、形式特定,即诉讼代理一般需要订立书面代理协议; 4、诉讼代理合同纠纷呈现的其他特点。 一、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在刑事诉讼中,不论是属于何方的诉讼代理人,只要实施了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等妨害作证的行为,即构成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应当予以立案。 二、诉讼代理人妨碍作证罪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构成四要件应当包括: 1、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 2、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 3、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为在刑事诉讼中,妨害作证的行为。 三、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四要件包括: 1、本罪的主体要件是为事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 2、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是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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