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是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如下: 1、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按照侵权责任的规则承担赔偿责任; 2、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由机动车一方先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责任限额外的损失,则按照侵权责任承担。 交通事故索赔的流程是: 1、保持冷静,记录肇事车辆信息; 2、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车辆; 3、造成严重伤情的,应该要求交警部门做伤残评定; 4、保存好己方受损失的相关证据用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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