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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有什么缘由不判决离婚
释义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如果没有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不判决离婚的原因: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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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