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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释义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以下条件:
    1、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融资担保公司评级多久评一次
    《评级办法》共五章二十条,由总则、组织实施、分类评级判定、分类监管和评级结果应用、附则等五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组织实施步骤和提交材料
    《评级办法》明确融资担保公司分类评级工作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次,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分类评级工作。明确了融资担保公司分类评级需提交的资料,按照公司自评、县市区初评、市州复评,省局审定的流程开展(由市州或省局直接监管的公司,自评后直接从市州或省局参评),并规定了各级上报时间节点。
    (二)细化了评分指标和分类评级判定
    《评级办法》对融资担保公司设置了“公司治理、合规经营、业务开展和风险防范”四大类评价指标,并从“三会一层”设置和管理、公司章程执行情况、内控制度建设、资金运用、保证金管理、违规担保、最大单户及关联方、放大倍数、聚焦主业及支农支小支新情况、持续发展能力、信息披露、风险准备金提取、代偿率、监管信息报送和监管情况等方面细化了评分指标;文件还对出现降低评级和直接评定级别的情形进行了相应规定,旨在引导融资担保公司聚焦主业,积极服务小微和“三农”,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了分类监管和评级结果应用
    《评级办法》明确了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同分类评级的融资担保公司采取适度监管、加大监管力度、限期整改、约谈高管、风险提示、限制业务范围、通报合作方、限制资金使用、劝导退出、收缴许可证、移交司法机关等不同的监管措施。
    文件在实施分类监管的同时,还将评级结果作为融资担保公司政府奖励扶持、业务创新等重要依据,采取表彰奖励时优先考虑,支持其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等多种方式,促进融资担保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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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