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与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拘役和判刑的区别是:判刑包含拘役,但拘役是判刑的一种较轻刑罚;拘役时间短,判刑时间长短不一;拘役是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的刑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可以回家团聚一至两天,参加劳动可获得报酬。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拘役的执行由公安机关就近进行,以分管分教、校正恶习为主要目的,体现刑法的人性和社会监督作用。 法律分析 一、判刑与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和判刑的区别如下: (一)判刑包含拘役,拘役属于判刑的一种,二者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 (二)拘役时间比较短,判刑时间有长有短。 (三)拘役是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判刑的刑罚有轻有重。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二、拘役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拘役的日期从刑事判决生效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判决之前,犯罪分子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对于可能判决拘役的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之前,只要并非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应积极争取缓刑,这是最明智的做法,在缓刑考验期内,认真执行社区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42条、43条、44条。 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 实践证明,对于这些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如果不剥夺其短期自由,就不足以惩戒犯罪,如果判处有期徒刑又嫌过重,适用拘役能够收到较好的效果。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正日折抵刑期1日。 根据本法第43条第2款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 结语 拘役与判刑的区别如下:判刑包含拘役,拘役是判刑的一种,且拘役时间较短,判刑时间有长有短。拘役是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的较轻刑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的羁押可折抵刑期。对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能够在短期关押改造中达到较好效果。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不超过1年。拘役犯可以每月回家一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获得报酬。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体现了分管分教和人性化的刑罚理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第四章 戒严执勤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七条 戒严执勤人员对于依照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人员,应当及时登记和讯问,发现不需要继续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 戒严期间拘留、逮捕的程序和期限可以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限制,但逮捕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四节 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 第三百一十六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因犯新罪被撤销假释的,应当根据侦查、审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原执行看守所收监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一节 收监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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