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民政局离婚的流程有哪些呢 |
释义 | 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对材料进行审核以及询问相关情况之后发给离婚证。 一、双方同意离婚需不需要冷静期 双方同意离婚需要冷静期。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 1、双方的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 2、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二、双方同意离婚是否马上可离婚 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可以马上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但是需要等待三十天结婚冷静期。在申请三十天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才能办理完毕离婚手续,自此解除婚姻关系。而在此期间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夫妻协议离婚的具体步骤如下: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例如户口本、集体户口本人页、户籍证明原件;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查档证明; 4、离婚协议书; 5、离婚登记照片,一般是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因此,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并不意味着可以马上离婚,协议离婚需要等待三十天冷静期。 三、离婚当天能否拿到离婚证 离婚当天不能拿到离婚证。因为现在有离婚冷静期。男女自愿离婚,并且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了离婚登记的,会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之内,任何一方可随时撤回离婚申请。前述期满之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申请。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颁发。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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