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签订后交付产品不合格时的处理方法:1、不符合合同目的的,可以拒收。2、对交付产品尚可接受,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或协商减少价款。3、合同目的因对方违约行为而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当即拒收并通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