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抚养权包括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孩子抚养权有: 1、两岁以下的子女。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还处于幼儿期,需要母亲哺乳,母亲相对来说能更好,更细心的照顾孩子,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法院一般会以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将孩子判给女方。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在男女双方经济差距不是很大的前提下,且双方都要孩子的抚养权,这种情况,一般法院会将孩子判给女方。 3、女方一直陪伴孩子成长。 女方陪伴孩子的时间较长,且孩子更依赖女方,如果以后孩子归男方抚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会影响孩子健康成长,这种情况下,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方有不良生活作风或患有重要疾病。 如果男方有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或者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康和谐温暖的成长环境,或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 一、能让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一般情况下一方取得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若当事人一方想同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自己应该有比对方更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并且对方存在以上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这样才可能同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谁能够把握孩子的生活,谁就会有主动权。毕竟法院在判的时候考虑的是父母谁和孩子生活的时间长,谁能够给孩子更加舒适与安逸的生活。所以,在平时生活中一定要和孩子多交流。避免产生隔阂。 孩子是父母的共同结晶,对于父母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这个问题,父母双方都是有资格的,但是在法律上能让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吗?法律关于女方争取抚养权的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在法律上也在合理保护女方的利益,因此女方是完全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 二、孩子在什么情况下能判给女方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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