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主要是帮助车辆过户、二手车交易、选车号牌和上牌、报废汽车回收等等服务的。之所以有这样的机构,是因为我国机动车数量比较多,使每个地区车辆管理所业务与日俱增,造成车主办理业务时等待时间过长或办理距离比较远等等问题,而增加的一个机构。业务内容: 1、新车注册登记(国产品牌) 2、车辆转让登记 3、核发6年免检标志 4、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 5、初次补、换领行驶证 6、初次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7、核发未注册新车临时号牌 8、抵押登记 9、缴纳新车购置税 10、小型汽车号牌制作 新车登记服务站:抵押登记、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补换行驶证、补领合格标志、进口车注册登记、机动车六年免检、国产9座以下乘用车注册登记、3.5吨以下轻型货车注册登。 二手车登记服务站:抵押登记、变更车身颜色、补换行驶证、补领合格标志、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国产9座以下乘用车注册登记、车辆转移登记(含辖区外)、4.5吨以下轻型货车注册登记及转移登记(含辖区外),电子档转入,电子档转出。 申请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条件是什么: 1、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经营服务范围包含机动车销售、二手车交易、机动车安全检验、报废机动车回收、金融、保险等与机动车和驾驶证相关业务; 2、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金; 3、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4、摩托车登记服务站原则上一个镇设置一个。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