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对于放弃继承可否反悔 |
释义 | 一、继承人对于放弃继承可否反悔 实践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又反悔,能不能再参与继承,得根据以下的做法: (一)在遗产处理前,将根据法院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遗产。因为在遗产处理前,还没将遗产进行分配,所以这个时候要求恢复继承遗产还是来得及的,但是毕竟是继承人自己的做法不当,所以将要受到其他的限制。即法院可以根据弃权一方提出恢复继承的理由,进行判断,从而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参与遗产分割。所以,能不能恢复继承,不是绝对的。 (二)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根据上述的规定,在遗产被处理之后,遗产就已经被分割完成,如果其他人想要再分割的话,那么将要耗费较大的功夫,并且对其他未弃权的继承人来说,也是极不公平的。因此,在遗产处理之后要求分割遗产的,将不再享有继承权。最后,虽然放弃遗产继承是个人权利,但是权利一旦被放弃,就很难说重新拥有。所以,要是确定放弃继承财产的,最好是要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二、监护人是遗产继承人吗 监护人可以是继承人,监护人如果是被继承人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那么在法定继承发生时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写明监护人可以继承其财产,且遗嘱有效的话,也是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的。但通常情况下,监护人不一定是遗产继承人。 三、办理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四)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五)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六)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七)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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