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提供房屋出卖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 2、出卖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的书面证据。出卖、出租房应提供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据。 3、提供买卖双方订立的买卖房屋合同书。 4、当事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5、如已交款或鉴定的,应提出交款的书面证明。 6、其它应提交的证据。 一、购房者举证时须注意什么? 购房者遇到房屋差价纠纷,如果想寻求法院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话,举证时需要注意: (一)房屋确权的证明。 1、确认房产,应提供土地房产登记证、房屋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证明。 2、建房申请、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等证据。 3、确认房产共有,应提供共同投资建造、翻建、继承、受赠,共同投资购买的证据。 (二)房屋分析的证明。 1、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共有财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据。 2、对所主张分析的房产使用、管理、收益的情况及证据。 (三)房产买卖的证明。 1、房屋买卖,应提供买卖房屋的契约;已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的,应出具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双方收、付房款的证据;有证人证明的,就提供证人(包括证人的姓名、地址及证人与当事人关系)名单。 3、房屋买卖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4、出卖共有房屋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及有优先购买权者(共有人、房客等)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二、租房登记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