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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是否必须携带结婚证
释义
    离婚需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异地离婚需居住证。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可异地办理离婚。民政部将在以上地区实施结婚和离婚“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若双方为非本地户籍居民且居住在试点地区,可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或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分析
    离婚必须携带结婚证,还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
    如果是异地办理离婚登记的,还需要居住证。
    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可以异地办理离婚。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拓展延伸
    结婚证的作用及其在离婚中的影响
    结婚证是夫妻双方在结婚时所取得的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它不仅是夫妻关系的合法证明,也是夫妻双方在法律上享有权益的基础。在离婚中,结婚证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结婚证是离婚程序的必备材料之一,离婚双方需要提供结婚证作为证明。其次,结婚证也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基于婚姻的存在,而结婚证则是婚姻存在的法律证明。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结婚证的存在与否将直接影响双方的权益。总之,结婚证在离婚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影响,对于保障双方权益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结婚证是夫妻关系的合法证明,也是离婚程序的必备材料。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结婚证的存在与否直接影响双方权益。民政部推出的跨省通办试点为异地办理离婚提供了便利。无论是办理离婚还是保障权益,结婚证在离婚中都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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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7: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