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医诊所备案事项:中医诊所名称发生变动;中医诊所名要负责人发生变动;中医诊所诊疗科目发生变动;中医诊所场所发生变动,应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对变动事项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备案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备案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国家逐步推进中医诊所管理信息化,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网上申请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