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自诉和公诉的区别? |
释义 | 刑事案件只要有犯罪事实发生或发现犯罪嫌疑人,就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应当立案。对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受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例如侮辱、诽谤罪,受害人应自行搜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并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的,法院就应当立案。 因此,刑事案件立案条件并不复杂。但是在现实中,尤其经济类案件,受害人在报案或者控告、举报后,公安机关往往认为案件属于经济纠纷,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因此不予立案。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应当自行搜集有犯罪事实发生的初步证据,证明确实存在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才会受理立案。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源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自诉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诉讼方式。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资料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源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自诉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诉讼方式。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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