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以及身份证件去交警队违章处理窗口办理,持交警开据的违章单前去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须用车主本人名字的银行卡缴纳罚款。 三轮车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4、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5、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6、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7、驾驶三轮车不准并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