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前日记可以用来否定自书遗嘱吗 |
释义 | 生前日记是不能否定自书遗嘱的。日记不具有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是不能否定其他遗嘱的。自书遗嘱出于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要件,且其他遗嘱或公证遗嘱更改其内容,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能够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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