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有何区别?
释义
    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有何区别?
    一、指定代理,是指根据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通常适用于两种情况:
    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又没有法定代理人的;
    2、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
    指定代理中的代理人绝大多数都是公民个人,被代理人则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代理人不得拒绝或中途辞去代理,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委托代理,是指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公民、社会团体、法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就属于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主要适用于商业活动,代理双方当事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专门从事商业交易或其他经营的法人。委托代理人有权随时辞去委托,不再担任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 ,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2 21: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