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关系解除有什么条件 |
释义 | 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由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将会涉及到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的权利义务,因此,解除收养关系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事实收养关系解除有什么条件 《收养法》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想要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条件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相关延伸】问:领养与收养有何区别?答: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虽不是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但是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一经合法成立,就应视为血亲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解除收养关系有哪些条件 关于解除收养关系主要如下情况:在被收养人未成年之前,除非是收养人与送养人的这个送养协议解除,否则是不能够解除收养关系的。如果收养人以送养人的这个协议解除的,被收养人如果已满十周岁的,还需要征得被抚养人的一个同意。如果在收养期间,收养人不能够保证让被收养人的身心健康成长,或者出现了一个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的一个养子女的一个合法权益时,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该收养关系。如果收养人不愿意解除的,可以诉至人民法院。当被收养人成年以后,如果与收养人的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果无法达成合意的,可以诉至人民法院。这里特别要提醒一下,就是说当你被抚养人你被抚养成年之后,你要解除这个抚养的关系,可能你需要对收养人在你整个成长过程中的这样一个花费,这样一个抚养费用要进行一部分的这个退回。那么达成解除这个收养协议之后,还需要到民政部门去办理一个解除收养关系的一个登记,那么这样才是彻底解除了一个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解除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解除收养关系条件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根据《收养法》26、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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