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条件有哪些
释义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四个适用条件,可以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出发点必须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
    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3、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程序: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一、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书制作方式不一样: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
    1.文书结构
    本文书是一种有统一预定格式的多联填写式文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处罚单位,第三联必要时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2.制作要求
    (1)首部
    包括文书标题、文书编号。
    文书标题——即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书编号——格式:地区简称+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顺序号,如:(邯)药当行罚[2006]25号。
    (2)正文
    包括被处罚单位(人)、违法事实、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被处罚单位(人)——填写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和职务等内容。
    违法事实——是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表述要简明扼要,并用相关证据证明。该证据既可以是现场检查中取得的书证、物证,也可以是现场检查笔录。
    处罚依据——包括违反的法律条款和处罚的依据条款,要写明法律法规全称和依据的具体条、款、项。
    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必须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
    (3)尾部
    包括告知事项、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行政管理部门公章。
    告知事项——告知缴纳罚款的途径,即收缴罚款的银行名称及地址;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权,即不服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将采取的措施等。
    当事人签名和日期——当事人签名即为送达,签注的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要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所注明的日期即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公章——为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公章。
    (二)行政处罚告知书的文书制作要求
    1.写明文书字号。
    2.写明被告知单位全称。
    3.写明被告知单位具体违法违规行为。
    4.写明适用法律法规、具体条款项目及拟给予的行政处罚。
    5.写明被告知单位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被告知单位对拟处罚事项(内容)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可以提交陈述申辩材料;被告知单位口头陈述、申辩的,监督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应予以记录,交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押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3: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