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号信不回执是否具有法律意义? |
释义 | 挂号信无回执,送达不具法律效力。受送达人需在回执上签名、盖章,拒签退回法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送达回执适用于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鉴定书、听证通知书、收缴物品决定书、追缴财物决定书等情况。 法律分析 一、挂号信没有回执有法律效力吗 1、如果通过挂号信的方式邮件法院法律文书,邮寄后没有回执的,送达不具有法律效力。 2、受送达人在回执上签名、盖章才视为送达。如果拒绝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的,邮件退回法院。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六条邮政机构按照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内将回执退回人民法院。 邮政机构按照当事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在五日内投送三次以上未能送达,通过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又无法告知受送达人的,应当将邮件在规定的日期内退回人民法院,并说明退回的理由。 第八条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应当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 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在签收时应当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回执上填写该证件的号码;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拒绝签收的,由邮政机构的投递员记明情况后将邮件退回人民法院。 二、送达回执的使用范围 1、不能向被处罚人当面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 2、向行政案件的被侵害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 3、向被劳动教养人送达劳动教养决定书时; 4、向被少年收容教养人员送达少年收容教养决定书时; 5、向被收容教育人员送达收容教育决定书时; 6、向被强制戒毒人员送达强制戒毒决定书时; 7、向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送达鉴定书时; 8、向听证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或者举行听证通知书时; 9、向当事人送达收缴物品决定书时; 10、向当事人送达追缴财物决定书时。 结语 通过挂号信邮寄法律文书,若未收到回执,送达不具法律效力。受送达人需在回执上签名、盖章方可视为送达,拒绝签名、盖章者需将邮件退回法院。法律规定了邮政机构应在规定日期内退回回执,并说明退回理由。受送达人及代收人需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若拒绝签收,投递员需记录情况并退回法院。送达回执的使用范围包括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鉴定书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三节 监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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