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原告需要出庭: 1、自诉人作为刑事诉讼当事人,是刑事自诉案件的重要诉讼主体,在享有广泛诉讼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诉讼义务。自诉人依法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退庭的,依照撤诉处理。也就是说,自诉人的义务是按时出庭,参加法庭审理,遵守法庭秩序; 2、否则,在自诉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自诉人无故不出庭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庭,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会导致庭审无法进行。因此,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原告应当出庭,违法的,应当承担撤诉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