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公共财物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
释义 | 破坏公共财产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如果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则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除此之外,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违法行为认定标准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治安处罚,要看损坏的程度、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等多种因素,具体如下: 1、客观上要有非法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损坏的财物必须是非己所有; 2、行为损坏的对象必须是普通财物。如生产工具、房屋、器材设备、生活用品等,损坏公私财物的价值数额应当是比较小。如果造成的损失严重,影响巨大,已经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其动机可能是报复、发泄不满情绪、耍威风、欺压他人等等。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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