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单方终止合同的情形 |
释义 | 承租人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出租人可以单方终止租房合同。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本应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合同内容,但以上三种情况,即使租房合同未到期,出租人依旧可以主张终止租房合同,要求承租人搬出住房。 一、房屋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租赁合同双方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形: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 2、出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形: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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