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6年了是否还有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 欠条6年了是否还有用,根据情况来定。欠条约定还款期限,自还款期限超过两年时效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果还款期限没有约定,则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计算诉讼时效期。自侵犯权利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此外,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暂停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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