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招投标合同纠纷的庭审程序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保全、举证、补正、质证、辩论、结案等,加强程序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当事人有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或者提供的担保不足以保全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陈述有证据证明的,由对方承认或者证明无误。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案件,对当事人的证据有异议的,应当调查核实;去证明能力难以充分发挥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调查方式。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民事诉讼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质证,然后由双方辩论,最后再做出裁判。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对该判决有异议,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